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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律师事务所—晟大声音(219)期 |劳动专题

TIME:2022-12-22 19:33 |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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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enterprise environment

Q

哪些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要签订劳动合同?

 

A

许多劳动者在私营企业从事劳动,用人单位并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为此与用人单位负责人交涉,却被告知私营企业和个体商户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私营企业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律师提醒:一般言之,在我国境内建立劳动关系,都要签订劳动合同。

 

Q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对劳动者进行怎样的补偿?

 

A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赔偿。具体规定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律师建议:双倍工资赔偿请求权收到仲裁时效的限制,因此,当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及时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控告或者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以免超过了时效,导致权利得不到保障。

Q

签订了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否要求由其统一保管?

 

A

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律师提醒:劳动合同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中最为重要的证据之一,劳动者应当妥善保管,以免劳动合同灭失,从而导致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Q

哪些情形下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无效以后劳动报酬,应该怎么结算?

 

A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据此,劳动合同无效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律师提醒:劳动合同被确定无效以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已付出劳动的劳动报酬。同时,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Q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直接扣除吗?

 

A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