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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大声音(227)期丨购房定金能否退还

TIME:2022-12-27 11:04 | VIEWS:

不想买房了

购房定金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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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晟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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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不久前预定了一套房屋并交付5万元定金,不久后,李女士找到了更好的房屋故不想继续购买原房屋。那么李女士交付的定金能否退还?

 

 

 

Q1

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方式。

 

Q2

定金能否退还?

在买卖房屋过程中,一般有“定金”和“订金”两种,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订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实际上它相当于“预付款”,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回的。而“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购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购房价款或收回;若没有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Q3

定金要交多少?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律师建议

在购买房屋签订合同时,应将退还定金的相关条款写入合同条款,到时可按照合同约定退还定金;如果合同中没有退定金的相关条款,购房者只能与开发商公司协商达成共识后,才能退还定金。同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中是否有关于退定金的条款,自己交付的是“定金”还是“订金”,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