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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大声音(245)期丨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

TIME:2023-03-01 20:50 | VIEWS:

经济补偿金

支付及计算标准

 
 
现在随着法律的普法宣传,人们已逐渐树立起维权意识。现在劳动者们在从单位离职时,都知晓公司应向自己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经济补偿金具体要如何计算,计算标准又是什么呢?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下列情形,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制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裁减人员的;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裁减人员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裁减人员的;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1
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月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指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即应发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由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保费、税费等也是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应发工资是指未扣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扣款的所有应发工资的总和,其中包含了加班费、奖金、津贴等,以此作为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