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行为可能
触犯“帮信罪”
你听过“帮信罪”吗?近年来,“帮信罪”案件数量激增,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3的罪名(前两位分别是危险驾驶罪、盗窃罪),尤其是在校大学生和刚毕业的学生群体,很容易落入“陷阱”。究竟什么是“帮信罪”呢?
01
以案说法
NO.1
2022年10月,张某明知李某收购银行卡是用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但张某为了获得李某承诺的“好处费”10万元,仍联系朋友让其办理三张银行卡,后将三张银行卡交于李某使用,后公安机关查明该三张银行卡用于转移电信诈骗资金共计100万元。张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NO.2
2023年2月,刘某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从事信息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为获取报酬,仍将自己名下的四套银行卡出租给他人,共获利5万元。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这四套银行卡流入资金共计210万元,其中部分资金被证实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人民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NO.3
大学生小明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期间,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使用自己以及舍友的共计10个银行卡,通过“跑分”平台,为犯罪分子提供账户洗钱,并提成获利。期间,经公安机关查明上述10个银行账户流入资金,小明非法获利2万元。经当地人民法院审判,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小明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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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帮信罪”的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