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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拿出丈夫承认出轨的录音却没被法庭采信?

TIME:2023-12-01 17:31 | VIEWS:

妻子拿出丈夫承认出轨的录音却没被法庭采信
录音证据应合法有效


 妻子苏某因丈夫魏某出轨,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要求丈夫魏某少分共同财产并支付给苏某损害赔偿。庭审中,苏某提交了一份刻有丈夫几年前承认出轨录音的光盘,欲证明丈夫有出轨行为,但法庭在核实证据原件时,苏某却表示手机中的录音原件因时间久远已无法找到。经鉴定,苏某提供的录音在拷贝到光盘的过程中格式发生了改变,无法认定其真实性,最终,这份录音没有被法庭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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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大律师提示
 
想要取得合法有效的录音,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取得证据的过程要合法。被录音者必须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如果被认定为有胁迫,录音证据将无法使用。
二、保留录音的原始载体。比如,如果是用手机录制的录音,则应提供该手机作为原始载体。即使已将录音文件备份到其他介质上,原手机中的原始文件也不能删除,需要作为原件以备用于质证和司法鉴定使用。将录音文件拷贝到其他载体上时,不要改变录音的格式等内容,更不能对其进行剪辑。
三、录音方式要合法。使用窃听窃录设备进行的录音,或者其他严重侵犯他人隐私、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录音,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四、对于重要的录音证据,为了防止原始载体损坏或录音丢失,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或公证进行证据固定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