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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脱岗”,是否等同于 “旷工”?

TIME:2023-12-29 06:09 | VIEWS:

劳动者“脱岗”,是否等同于 “旷工”?


【案情简介】   劳动者甲在乙公司从事车间操作工工作,乙公司认为甲不能胜任该工作,书面通知甲将其调制维修车间从事维修工作,原福利待遇不变。甲不同意乙公司调岗,在接到书面调岗通知之后,每日到乙公司办公区域内静坐,连续三日之后,乙公司向甲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甲脱岗三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后甲向大连市金普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认为,乙公司并未有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员工脱岗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乙公司解除与甲的劳动合同,依据不足,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甲支付赔偿金
 
【法院审理】乙公司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起诉至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称“脱岗即为旷工,乙公司的《员工手册》第六章第七条明确规定,员工旷工三日以上属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故公司与甲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现该案一审、二审程序均已审结。裁判观点:上述脱岗认定为旷工 ,公司不属于违法解除。
 
【律师观点】
 
      首先,应区分“脱岗”与“旷工”并不是同一概念,脱岗,为员工离开自己工作岗位,虽在用人单位正常上下班,但未为单位提供劳动;旷工,为员工离开工作单位或自始未到单位报到。甲员工正常打卡上下班,在单位以“静坐”的方式抵抗调岗,该行为应定性为脱岗。
 
     《劳动合同法》并未直接规定,脱岗或旷工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所以,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均需依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  乙公司的《员工手册》在第六章第七条中有关于“旷工”的处理规定,员工旷工三日以上,公司予以辞退;在其第七章第十条中有关于“脱岗”的处理规定,员工脱岗半日以上的,公司应予以警告,或处200元罚款。乙公司在《员工手册》的不同章节分别对“旷工”与“脱岗”进行规范,明确了不同的处理方式,表明用人单位已认定“旷工”与“脱岗”为不同概念,需要作出不同的处理。乙公司在诉讼中主张“脱岗即为旷工”的观点不能成立,与其《员工手册》的规定自相矛盾。依照乙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员工甲的行为可以处以警告或罚款,但不能辞退。
 
      笔者查阅了相关案例,大连市中院曾处理过此类案件,员工在同意调岗之后,正常打卡上下班但拒不到岗工作,用人单位将其辞退,法院最终认定解除劳动合同合法。但该案与本案的情况不同,该案中的用人单位在其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脱岗视为旷工并按旷工处理,旷工或视为旷工十五天以上的,给予辞退处理。北京市中院也有类似案例,但均与本案情形不同,不能参照。 将“脱岗”视为“旷工”需要用人单位在其完善的规章制度中体现出来,是用人单位在其规章制度中作出的该种认定,并不是法院作出的认定。
 
      本案中,乙公司在制定其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已经将“脱岗”与“旷工”的行为分离开,并作出不同处理,该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员工公示,作为制度的拟定方更应遵守。
 
      综上所述,乙公司以员工甲脱岗三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应向该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本案要点】
 
        笔者认为,劳动者“脱岗”能否作“旷工”处理,需依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来判断。
 
【案情简介】   劳动者甲在乙公司从事车间操作工工作,乙公司认为甲不能胜任该工作,书面通知甲将其调制维修车间从事维修工作,原福利待遇不变。甲不同意乙公司调岗,在接到书面调岗通知之后,每日到乙公司办公区域内静坐,连续三日之后,乙公司向甲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甲脱岗三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后甲向大连市金普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认为,乙公司并未有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员工脱岗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乙公司解除与甲的劳动合同,依据不足,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甲支付赔偿金
 
【法院审理】乙公司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起诉至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称“脱岗即为旷工,乙公司的《员工手册》第六章第七条明确规定,员工旷工三日以上属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故公司与甲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现该案一审、二审程序均已审结。裁判观点:上述脱岗认定为旷工 ,公司不属于违法解除。
 
【律师观点】
 
      首先,应区分“脱岗”与“旷工”并不是同一概念,脱岗,为员工离开自己工作岗位,虽在用人单位正常上下班,但未为单位提供劳动;旷工,为员工离开工作单位或自始未到单位报到。甲员工正常打卡上下班,在单位以“静坐”的方式抵抗调岗,该行为应定性为脱岗。
 
     《劳动合同法》并未直接规定,脱岗或旷工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所以,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均需依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  乙公司的《员工手册》在第六章第七条中有关于“旷工”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