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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涉嫌违法!

TIME:2024-01-12 05:49 | VIEWS:

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

涉嫌违法

 

元旦刚刚过去,我们即将迎来春节。在度过节日时,人们喜欢燃放烟花爆竹,营造节日氛围,每年年底烟花爆竹的销量也会暴涨,有的人抓住这个商机,在朋友圈等网络社交平台贩卖烟花,却不知这种行为可能涉嫌犯罪!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根据规定,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目前烟花爆竹的经营有批发和零售两种方式,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需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同时对于经营场所的地点、安全性也有规定。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
(二)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
(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
(五)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六)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私自销售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朋友圈等社交平台销售烟花爆竹,若有经营许可证,仅是在朋友圈等平台进行宣传,最终仍是在实体店销售,不通过网络交易是可以的。但如果通过朋友圈销售,在网络上交易,同时还提供送货上门等服务的,不仅涉及到运输易燃易爆物品,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