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案
近日,大连市XX区人民法院就原告张三(化名)诉被告李四(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李四偿还原告张三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息2%计算)。
案情回顾:
2021年1月1日,被告李四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张三借款人民币10万元整,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利息为月息2%,并签订了书面借条。借款到期后,被告李四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李四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四偿还原告张三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息2%计算)。
大连律师事务所-晟大律师事务所提醒:
民间借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经济活动,但借贷双方应增强法律意识,注意防范风险。辽宁晟大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市民:
1. 签订书面借款协议,明确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息、还款方式等内容;
2. 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3. 及时主张权利,如遇对方违约,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事务所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在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